
使用金。转让之后,受让人也去交了海域使用金,当初行政机关并没有制止。他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中写的“永久转让”,是他自己永远放弃对该海域的使用权,不是他“卖了海域”。▲图据图虫创意辽宁省检察院:其申诉案已在审查办理流程中我国《海域使用管理法》总则第三条规定:海域属于国家所有,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。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,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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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10:34